关于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变更的通知
各位职工:
根据并公积金【2015】60号《关于取消提取住房公积金单位审核环节相关问题的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取消提取住房公积金单位审核环节,即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在单位不再出具《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申请领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直接持有关资料到太原市住房公积金各大分理处申请办理。
现将住房公积金各分理处办公地址和常见情况个人公积金提取流程及相关资料告知。
财务处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