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近期仍有部分老师对发票时效性有所疑问,计划财务部特此通知:
票据报销须遵守票据时效性原则,发票应在发票开具日期起180天之内进行报销。当年发生的经济业务(以票据上的日期为准)应在本年度办理报销手续。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期完成报销的,可延长至次年6月30日。第二年6月30日之后将不再对前一年的票据进行报销。
计划财务部提醒广大教师及时报销,自觉遵守财务规定。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