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确保经费使用合法、合规、合理,根据《太原工业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及相关财务制度要求,现就规范科研项目劳务费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发放科研项目劳务费时还需提供《太原工业学院纵向/横向科研项目组成员劳务费发放明细表》(科学技术部和计划财务部“下载专区”均可下载)。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所有新发放的科研劳务费均需按本通知要求提供完整材料。
计划财务部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