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学院财经制度,依法履行职责。
2、详细掌握学院各类固定资产的分布、分类、使用及需求情况,掌握各单位库存材料、流动资金总量和仓库储备存量,及时把握变化情况,做到支持重点、合理调配,确保学院各项工作的基本需要。
3、协助院资产处对学院资产进行清查和核实工作,防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形式损害、侵占或遗失学院资产,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对盘盈、盘亏问题突出的应查明原因。
4、协助院资产处办理国有资产的报废手续,根据管理权限对相关职能部门提交的报废申请进行审批,或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办理销账手续。
5、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的要求编制并上报部分国有资产相关报表,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6、对经手业务的合法性、合规性负有直接审查责任。
7、对工作中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汇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