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制度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文件

发布时间:2010-09-01阅读数:

并公积金[2010]42号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发放太平洋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方便缴存职工查询和使用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合作为缴存职工发放太平洋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以下简称“太平洋公积金卡”)。为做好太平洋公积金卡的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各缴存单位应当为符合以下条件的职工办理发放太平洋公积金卡:

凡在管理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正常缴存,职工个人信息齐全,姓名、身份证号码完整、准确的职工。

为确保太平洋公积金卡长期使用,以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号码为1 8位)作为太平洋公积金卡的制卡凭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凭身份证每人只能办理发放一张太平洋公积金卡。

二、主要功能

(一)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余额查询、打印功能;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明细查询、打印功能;

(四)住房公积金支付功能;

(五)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功能;

(六)银行借记卡功能。

三、办理程序

(一)申请。

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向所属分理处提出申请。

(二)办理。

交通银行营业网点上门为缴存单位发放太平洋公积金卡相关信息资料表格,缴存单位填写相关信息资料表格加盖印鉴并收齐办卡职工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后,交给交通银行营业网点。

(三)制卡。

通过缴存单位提供的信息资料,管理中心与交通银行共同完成制卡。 、

(四)交接。

对已设立交通银行营业网点的区域,由分理处、交通银行营业网点在所属分理处业务大厅共同向缴存单位发放太平洋公积金卡和《太平洋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使用手册》。

对尚未设立交通银行营业网点的区域,由分理处、交通银行营业网点在所属分理处业务大厅共同向缴存单位发放太平洋公积金卡、密码信封和《太平洋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使用手册》。

(五)发卡。

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要及时将太平洋公积金卡、密码信封(尚未设立交通银行营业网点的区域使用密码信封)和《太平洋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使用手册》发放给职工本人;职工领取签字时应对前述内容再次核对确认。缴存单位和职工在核对中发现信息不一致,须及时与分理处和交通银行联系。

四、专享优惠 ’

太平洋公积金卡免收年费、首次发卡工本费、短信提醒服务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

太平洋公积金卡办理非住房公积金类型金融业务时,所涉及的银行其他业务其收费标准按金融部门的规定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为确保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正常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使用不受影响,要求各缴存单位接到通知后,尽快落实上述事宜,积极配合管理中心和交通银行,做好太平洋公积金卡发放工作。

(一)各缴存单位要积极向职工做好太平洋公积金卡发放的宣传工作;

(二)各缴存单位要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地完成职工个人信息的核实;

(三)各缴存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给职工办理太平洋公积金卡;

(四)各缴存单位在太平洋公积金卡发放、使用过程中发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向管理中心和交通银行进行反馈和咨询。

管理中心联系电话

分理处名称

联系电话

1

杏花岭分理处

0351-5266559

2

尖草坪分理处

0351-5266580

3

万柏林分理处

0351-5266531

4

小店分理处

0351-5266575

5

迎泽分理处

0351-3523148

6

晋源分理处

0351-6076393

7

古交分理处

0351-5143774

8

清徐分理处

0351-5738909

9

阳曲分理处

0351-5529872

10

娄烦分理处

0351-5326170

交通银行联系电话:95 55 9或者咨询交通银行各营业网点(联系电话详见《交通银行营业网点分布表》)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O一O年八月九日